為了加強公司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行業特點及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辦法。
一、作息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5月1日至10月1日下午14:00-17:30)。
二、公司總部員工的考勤采用考勤機打卡制度。因工作性質需機動作息的(主要為公司領導、部分經營業務人員、司機),須經公司辦公會審議備案注明。
三、總部員工考勤按規定時間每天打卡兩次。即上午上班前,下午下班之后。上班打卡超時在15分鐘以上的,屬遲到行為;超過一小時的,以曠工半日論處;超時三小時的,以全天曠工論處。下班提前打卡在15分鐘以內的,以早退論處;提前一小時打卡離開,以曠工半日論處。
四、考勤反饋
人力資源部于每月1日,依據考勤機記錄數據統計員工上月考勤工天,并將考勤結果交財務部和辦公室留存。員工對考勤結果有質疑的,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員工如因忘記打卡,或因外出開展業務,加班調休未打卡的,須填寫《員工考勤反饋表》,由部門經理簽字證明,辦公室負責調查核實。
五、考勤處罰措施
①遲到:一個自然月內遲到一次扣除日工資20%,第三次起扣除日工資的50%,每月不得超過五次,達到五次按曠工一日扣工資。
②早退:一個自然月內早退一次扣除日工資20%,早退三次按曠工一日扣工資。
③曠工:不經請假一個自然月內曠工半日的,扣除當日全工資,連續曠工五日(含)以上,或一年內累計曠工十天(含)以上者,均予開除辭退。
本辦法自2012年4月18日起執行,修改、解釋權在集團公司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