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建〔2006〕238號
各區(開發區)建設局,市建管各站辦,市政質監站,各建設、監理、施工企業:
??? 現將《武漢市建設工程起重機械安裝、使用管理辦法(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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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年十月十八日
武漢市建設工程起重機械安裝、使用管理辦法(試行)
??? 第一章? 總 則
??? 第一條? 為加強建設工程起重機械監督管理,確保起重機械安裝質量和使用安全,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令第373號)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93號),結合武漢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建設工程起重機械(以下簡稱起重機械)是指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以下統稱建設工地)使用的塔式起重機、流動式起重機(汽車、履帶、軌道和輪胎起重機)、施工升降機、物料提升機、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自升式架設設施等垂直運輸機械。
??? 第三條? 全市建設工程起重機械的安裝、使用、監理、建設單位和建設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遵守本辦法。
??? 第四條? 武漢市建設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建委)是武漢市建設工程起重機械安裝和使用監督管理的主管部門。各區(開發區)建設局是各自轄區內建設工地起重機械安裝、使用的監督管理部門。
??? 建設工地起重機械由市城建安全生產管理站(以下簡稱市安全站)負責統一登記。市安全站按照市、區分工的規定,負責市管建筑工程起重機械的安裝、使用的監督管理;區管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安裝、使用的監督管理,各區(開發區)建設局可以委托所屬的建管站具體負責實施。市市政工程質量監督站(以下簡稱市政質監站)負責全市政工程起重機械的安裝、使用的監督管理。市裝飾行業管理辦公室和各區建管站(辦)的安全監督管理機構,按照分工負責裝飾工程起重機械安裝、使用的監督管理。
??? 第二章? 起重機械登記管理
??? 第五條? 起重機械使用單位應到武漢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市安全站窗口辦理起重機械安裝、使用的登記手續,領取登記牌后方可投入使用。登記手續分安裝申請、核驗領牌兩步辦理。
??? 第六條? 安裝申請應在起重機械進入建設工地安裝前辦理;提供資料齊全,即辦理進入工地安裝手續。安裝申請時應提供下列資料:
??? (一)起重機械設備報裝申請表一式四份(加蓋安裝單位和使用單位印章);
??? (二)安裝單位的有效安裝資質證;
??? (三)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 (四)安裝方案、基礎方案各一份 (加蓋安裝單位、使用單位和監理單位的印章,并有相應技術負責人審核簽字);
??? (五)基礎隱蔽工程驗收單一式二份(要有工程項目總監簽字,加蓋監理公司印章);
??? (六)安全管理部門進行的安全措施審查;
??? (七)起重機械出廠時的產品合格證、監檢證明。
??? 第七條? 核驗領牌在起重機械安裝完畢后辦理,由法定檢驗檢測機構檢驗合格,所提供的資料齊全,經核驗符合要求的,發給使用登記牌。此牌應當置于或附著于該設備的顯著位置。核驗領牌時,應提供下列資料:
??? (一)安裝單位自檢表;?
??? (二)使用、安裝、監理、建設單位共同驗收合格證明;
??? (三)檢驗檢測報告。
??? 第三章? 起重機械的安裝管理
??? 第八條? 從事起重機械安裝的單位,必須具有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起重機械安裝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并按規定承攬相應的安裝業務。
??? 第九條? 安裝單位與使用單位簽定的合同中,應明確各自的安全責任。在安裝過程中應當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要求,落實有關安全防護措施,并對安裝作業的安全生產負責。
??? 第十條? 起重機械安裝單位應當依照起重機械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安裝工作(包括安裝、頂升[加節]、附著、拆卸等,以下同)。每臺起重機械的安裝工作應由一個安裝單位承擔。
??? 第十一條? 安裝單位在安裝前必須進行以下工作:
??? (一)審核起重機械制造許可證、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護說明、監督檢驗證明是否齊全有效;
??? (二)根據起重機械技術要求、施工現場環境、設備狀況以及輔助起重機械條件和有關技術標準制定專項安裝施工方案和技術措施;
??? (三)對起重機械的零部件及輔助起重機械進行檢查驗收;
??? (四)按照安全技術規范及說明書的有關要求對起重機械及現場條件進行檢查,發現有影響安裝活動的隱患應及時排除;
??? (五)安裝作業人員必須持有特種作業上崗證,持證上崗作業。
??? 第十二條? 起重機械安裝完畢,安裝單位必須進行自檢;由安裝、使用、監理、建設單位共同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后由各方技術負責人簽字出具合格證明。
??? 第十三條? 凡屬下列情況之一的起重機械,安裝單位不得安裝:
??? (一)無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單位制造的;
??? (二)未經出廠時監檢合格的;
??? (三)屬于國家明令淘汰的;
??? (四)存在嚴重隱患、無改造和維修價值的;
??? (五)事故后經修復達不到原機性能的;
??? (六)經檢驗達不到安全技術標準規定的。
??? 第四章? 起重機械的使用管理
??? 第十四條? 起重機械使用單位應當根據實際情況設置與工程管理相適應的起重機械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兼職)管理人員,制定管理制度,保證建筑工地起重機械的使用安全。
??? 第十五條? 使用單位應當對在用的起重機械進行經常性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檢查并做出記錄。記錄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 (一)日常維修保養情況;
??? (二)每月至少進行一次的檢驗檢查情況;
??? (三)對設備的安全保護裝置進行定期保養、校驗、檢修情況。
??? 第十六條? 使用單位自購的起重機械,應當按臺建立起重機械及其安全保護裝置的安全技術檔案。使用單位租賃起重機械的,租賃單位應提供該臺機械的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 (一)相應的監督檢驗證明、質量合格證明、安裝使用說明書、交接驗收等原始資料文件;
??? (二)歷次安裝驗收資料;
??? (三)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驗的記錄;
??? (四)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 (五)維修和技術改造資料;
??? (六)運行故障和事故記載;
??? (七)該設備累計運轉記錄。
??? 第十七條? 起重機械作業人員,必須取得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格式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方可上崗作業。
??? 使用單位應當對作業人員進行施工現場的入場安全教育。
??? 第十八條? 使用單位應當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周圍環境以及不同季節、氣象條件變化的情況,在施工現場對起重機械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
??? 多臺起重機械交叉作業時,必須符合多塔安全技術規范和技術標準的要求。
??? 施工現場暫時停工時,使用單位應當做好起重機械的現場防護工作。
??? 使用單位應當在起重機械工作的活動范圍內(設備移動、起重機臂架、吊鉤活動、覆蓋范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 第五章? 起重機械監督管理
??? 第十九條? 本《辦法》第四條所稱的各安全生產監督機構(以下同)應當依照本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對建設工地起重機械租賃單位、使用單位、安裝單位、維修單位和起重機械的安裝、使用過程實施安全監督管理。
??? 第二十條?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對建設工程起重機械實施安全監督管理時,行使以下職能:
??? (一)檢查有關建筑工地起重機械的管理制度和設備的技術資料;
??? (二)對違反安全技術規范行為或者發現起重機械存在事故隱患的,責令有關單位及時采取措施予以改正,消除事故隱患;
??? (三)對使用未經驗收、未取得使用登記牌的起重機械的,責令停止使用,并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 (四)加強對起重機械的日常監督檢查。施工現場日常監督檢查主要內容:
??? 1、在用起重機械是否辦理安裝、使用的登記;
??? 2、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 3、有無違反起重機械安全操作的現象;
??? 4、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及執行情況,是否專人專崗;
??? 5、設備運行情況記錄、交接班記錄;
??? 6、日常保養維修記錄;
??? 7、每次頂升、附著支撐完成后,有參檢人員簽字的驗收單;
??? 8、檢查安全防護裝置是否齊全、有效。
??? 第二十一條 未辦理使用登記擅自投入使用的,應責令停止使用、拆除,并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實施處罰。
??? 第二十二條? 起重機械使用過程中發生事故或有違規作業、違章操作、違法經營活動的,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實施處理或處罰。
??? 第六章? 附??? 則
???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由市建委負責解釋。
???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